登录     没有帐号?注册

布施网在线供佛布施网慈善点击“护国·报恩”甚深般若奥运报数系统布施网简体大藏经阅读
仁王护国网上坛城护国伽蓝阁在线祭祀如何使用般若奥运报数系统? 
查看: 2596|回复: 11

[与时俱进弘扬大乘] 【代为免费结缘】《<佛说大集会正法经>(又名<僧伽吒经>)解读》

  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15-2-26 19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-7-5 18:28 编辑

师兄们好,回师《<佛说大集会正法经>(又名<僧伽吒经>)解读》出版后,龙天欢喜,现受某师兄委托代为免费结缘数十本,供养布施网佛子。 受该师兄委托,具体结缘方式如下: 1、请书者需承诺一年内至少将通读本书至少二遍,并抄写《僧伽吒经》或《大集会正法经》至少一遍。 2、替他人请书者需替他人承诺一年内至少将通读本书至少二遍,并抄写《僧伽吒经》或《大集会正法经》至少一遍。 3、如得书者无法完成第1条中承诺,可将书转赠于能履行第1条要求的他人。以此类推。 4、 每人(含替他人请书者)限请两部。 5、关于投递: (1)结缘将采用快递方式,免费邮寄。如有佛子愿意支付邮费的,可直接在回帖或站内短信告知。 (2)在接到请书要求后,将尽早寄发。但因工作太忙,不能保证跟淘宝交易的发货一样及时。敬请谅解!同时请您在收到书后跟帖回复,感恩! (3)如某地仅接受某快递公司的邮件,或无法用快递到达等特殊情况,请跟帖及站内短信说明。 请按如下格式跟帖留言(直接点击文字左下角的“复制代码”后粘贴到回复框,然后填入相应详细信息(便于邮寄),有利于保护您的个人资料。
  1. ◆我承诺(或确认得书者承诺)在一年内将通读本书至少二遍,并抄写《僧伽吒经》或《大集会正法经》至少一遍
  2. [hide=200000]◆收件人姓名:
  3. ◆详细邮寄地址:
  4. ◆手机:
  5. ◆座机:
  6. ◆QQ:
复制代码
感恩回家人老师,安忍老师,安心老师!
感恩布施网和僧伽图文,感恩一切!
随喜一切修学、弘扬《僧伽吒经》的功德!
一切功德皆回向法界,皆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
注:如有任何疑问,请跟帖提出,或站内短信联系。
发表于 2015-2-26 19:39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-7-5 18:28 编辑

阿弥陀佛,随喜赞叹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2-26 20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随喜一切修学、弘扬《僧伽吒经》的功德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2-26 21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
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-7-5 18:28 编辑

随喜赞叹弘扬僧伽吒经功德! 随喜赞叹抄经精进表法功德! 愿我与法界众生住僧伽吒,求大善知识,莫值外道,与一切众生依愿如法修行,渐断诸障,障尽愿满,便登解脱清净法殿,具足僧伽吒威德,降服一切魔怨,幻法度幻众入无余涅槃,畅游如来大寂灭海,证无上佛果。 愿法界众生生生世世以暇满之身欢喜得遇僧伽吒,以不散乱心,以坚信意,以甚深般若境界,合大菩提心,正法受持僧伽吒,具足僧伽吒一切威德宝藏。依普贤十愿,幻法度幻众入无余涅槃,畅游如来大寂灭海,证法身圆觉。 愿我与法界众生皆了知五逆重罪皆是至善化现,明了菩提烦恼本是一体,修习僧伽吒,断一切恶业报之根。 愿我与法界众生了知一切法如幻,不落空亡,不落放逸,不生疑惑,如法严谨不失大慈悲心,担起如来家业,世出世间法皆得成就圆融无碍,成第一法师,具足一切善境界,广为弘扬僧伽吒,直至成佛。愿我所有化报身,在其因缘国土世界中,皆为第一正法护持王主,与无量因缘幻眷属皆遇诸佛宣讲僧伽吒,于法会中正信受持,当下成就僧伽吒无上境界,以僧伽吒威德于一念间度一切因缘幻眷属为十地以上大菩萨,具足一切善境界。 愿法界众生不论是任何根器,不论有任何习气,不论在任何环境,得遇僧伽吒后皆能速发欢喜心精进修行,信心坚固,招感大善知识传授僧伽吒深意,迅速具足一佛福德,无尽法益。 忏悔自性空间中所嫉妒、嗔恚别人的一切优点,皆随喜他们的优点对法界的供养。 愿法界众生皆发究竟愿力,学习佛乘,修持僧伽吒,精进不退转,正确升华一切六道情执回归大慈悲心。 愿我及法界一切幻众用僧伽吒一念间实证金刚三昧,从此再不退转。 愿所有尽法界,虚空界,十方三世一切佛刹,极微尘数诸佛世尊依其威德自在力于一念中过不可思议劫,我此愿布及不可思议劫,永不舍此愿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4-1 16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
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-7-5 18:28 编辑

您好,我想结缘可以吗?我可以做到

点评

阿弥陀佛,师兄好,欢迎结缘,请您复制代码,写上您的收件地址,随喜功德。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-4-1 22:56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 楼主| 发表于 2015-4-1 22:56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-7-5 18:28 编辑

您好,我想结缘可以吗?我可以做到[/quote] 阿弥陀佛,师兄好,欢迎结缘,请您复制代码,写上您的收件地址,随喜功德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5-21 17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-7-5 18:28 编辑

◆我承诺(或确认得书者承诺)在一年内将通读本书至少二遍,并抄写《僧伽吒经》或《大集会正法经》至少一遍 ◆收件人姓名:张倩倩 ◆详细邮寄地址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18号1号楼6层大通期货代收 ◆手机:13796085496 ◆座机: ◆QQ:601947260 快递现付 劳烦师兄 帮我垫付邮费 收到后我会与师兄联系 汇到指定支付宝里感恩师兄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5-21 21:42 来自手机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-7-5 18:28 编辑

随喜赞叹弘扬僧伽吒经功德! 随喜赞叹抄经精进表法功德! 愿我与法界众生住僧伽吒,求大善知识,莫值外道,与一切众生依愿如法修行,渐断诸障,障尽愿满,便登解脱清净法殿,具足僧伽吒威德,降服一切魔怨,幻法度幻众入无余涅槃,畅游如来大寂灭海,证无上佛果。 愿法界众生生生世世以暇满之身欢喜得遇僧伽吒,以不散乱心,以坚信意,以甚深般若境界,合大菩提心,正法受持僧伽吒,具足僧伽吒一切威德宝藏。依普贤十愿,幻法度幻众入无余涅槃,畅游如来大寂灭海,证法身圆觉。 愿我与法界众生皆了知五逆重罪皆是至善化现,明了菩提烦恼本是一体,修习僧伽吒,断一切恶业报之根。 愿我与法界众生了知一切法如幻,不落空亡,不落放逸,不生疑惑,如法严谨不失大慈悲心,担起如来家业,世出世间法皆得成就圆融无碍,成第一法师,具足一切善境界,广为弘扬僧伽吒,直至成佛。愿我所有化报身,在其因缘国土世界中,皆为第一正法护持王主,与无量因缘幻眷属皆遇诸佛宣讲僧伽吒,于法会中正信受持,当下成就僧伽吒无上境界,以僧伽吒威德于一念间度一切因缘幻眷属为十地以上大菩萨,具足一切善境界。 愿法界众生不论是任何根器,不论有任何习气,不论在任何环境,得遇僧伽吒后皆能速发欢喜心精进修行,信心坚固,招感大善知识传授僧伽吒深意,迅速具足一佛福德,无尽法益。 忏悔自性空间中所嫉妒、嗔恚别人的一切优点,皆随喜他们的优点对法界的供养。 愿法界众生皆发究竟愿力,学习佛乘,修持僧伽吒,精进不退转,正确升华一切六道情执回归大慈悲心。 愿我及法界一切幻众用僧伽吒一念间实证金刚三昧,从此再不退转。 愿所有尽法界,虚空界,十方三世一切佛刹,极微尘数诸佛世尊依其威德自在力于一念中过不可思议劫,我此愿布及不可思议劫,永不舍此愿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5-22 11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报恩行宁 于 2016-7-5 18:28 编辑

随喜赞叹弘扬僧伽吒经功德! 随喜赞叹抄经精进表法功德! 愿我与法界众生住僧伽吒,求大善知识,莫值外道,与一切众生依愿如法修行,渐断诸障,障尽愿满,便登解脱清净法殿,具足僧伽吒威德,降服一切魔怨,幻法度幻众入无余涅槃,畅游如来大寂灭海,证无上佛果。 愿法界众生生生世世以暇满之身欢喜得遇僧伽吒,以不散乱心,以坚信意,以甚深般若境界,合大菩提心,正法受持僧伽吒,具足僧伽吒一切威德宝藏。依普贤十愿,幻法度幻众入无余涅槃,畅游如来大寂灭海,证法身圆觉。 愿我与法界众生皆了知五逆重罪皆是至善化现,明了菩提烦恼本是一体,修习僧伽吒,断一切恶业报之根。 愿我与法界众生了知一切法如幻,不落空亡,不落放逸,不生疑惑,如法严谨不失大慈悲心,担起如来家业,世出世间法皆得成就圆融无碍,成第一法师,具足一切善境界,广为弘扬僧伽吒,直至成佛。愿我所有化报身,在其因缘国土世界中,皆为第一正法护持王主,与无量因缘幻眷属皆遇诸佛宣讲僧伽吒,于法会中正信受持,当下成就僧伽吒无上境界,以僧伽吒威德于一念间度一切因缘幻眷属为十地以上大菩萨,具足一切善境界。 愿法界众生不论是任何根器,不论有任何习气,不论在任何环境,得遇僧伽吒后皆能速发欢喜心精进修行,信心坚固,招感大善知识传授僧伽吒深意,迅速具足一佛福德,无尽法益。 忏悔自性空间中所嫉妒、嗔恚别人的一切优点,皆随喜他们的优点对法界的供养。 愿法界众生皆发究竟愿力,学习佛乘,修持僧伽吒,精进不退转,正确升华一切六道情执回归大慈悲心。 愿我及法界一切幻众用僧伽吒一念间实证金刚三昧,从此再不退转。 愿所有尽法界,虚空界,十方三世一切佛刹,极微尘数诸佛世尊依其威德自在力于一念中过不可思议劫,我此愿布及不可思议劫,永不舍此愿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15-6-27 09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手机版|布施网 ( 渝ICP备16011535号 )

GMT+8, 2025-7-15 13:05 , Processed in 0.329072 second(s), 17 queries .

布施网法律顾问:周治均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:19020511008028

© 2001-2012 布施网

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140号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