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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曙后孤星

[大德开示] 《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》讲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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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  子二戒波罗蜜‘应以戒成熟者!以守护六根。净身口意业,乃至正四威仪,将护彼意而成熟之。彼所成熟众生建立正法,是名尸波罗蜜。’


  此下文句相同的,准上可知。“应以戒”而“成熟”的众生,菩萨即以戒去成熟他。菩萨有三聚净戒,此中且说摄律仪戒。不作恶而修清净行,就是戒。一切烦恼、恶业,从六根门头来,如眼见色的好坏而起贪瞋。如贼从门入,诸烦恼贼从根门入,所以要“守护六根”。这不是闭眼不见,塞耳不闻,而要在正念正知。正知,是对境界有正确的认识,不为境界所转。如见金银珠宝,而正知为五家共有,也就不会起贪心了。


      正念,是对于佛法的正知正见,要时刻忆念不忘。有正念正知,就能守护根门。持戒,不但不作恶,而且要行善,所以要修集清“净”的“身口意”三“业”。严持戒律,三业清净,“乃至正四威仪”──行住坐卧等小事,也能威仪庠序,不落于疏散放逸。以此而成熟众生,建立正法,“名尸波罗蜜”。尸罗,是梵语,意云清凉,义译为戒。


  子三忍波罗蜜‘应以忍成熟者,若彼众生,骂詈毁辱,诽谤恐怖,以无恚心,饶益心,第一忍力,乃至颜色无变,将护彼意而成熟之。彼所成熟众生建立正法,是名羼提波罗蜜。’


  “应以忍”而“成熟”的众生,菩萨即以忍辱去成熟他。忍有种种,现约众生忍说。“若”“众生”来欺害,能忍受而不起烦恼。“骂詈”,是粗暴而不堪入耳的恶言。“毁辱”,是当面予以侮辱。“诽谤”,是背后说人坏话。“恐怖”,是以迫害的手段恫吓。菩萨遇到这样的众生,应“以无”瞋“恚心”对待他。不但不起恚心,而且要以“饶益心”去可怜他。觉得众生不知是非善恶,是很可怜的,应当设法使他得到利益。“第一忍力”,是最坚强的忍辱力,在任何情形下,都能忍受众生所加于自己的一切。不但内心不生烦恼,“颜色”也“无”有“变”异。

        一般人,遇到人的骂詈毁辱,即而色变了,筋也浮起来,这是不能忍的相貌。摄受正法的菩萨,就是割截身体,也颜色不变,这就证知他能忍。如佛在往昔生中,为忍辱仙人时,为歌利王节节支解身体,而颜色毫无变异。这样的为法为人,“是名羼提波罗蜜”,羼提是梵语,中国译为忍。忍在大乘法中,是极重要的。能忍就不起瞋心;如不能忍而瞋心一起,即失慈悲心,即失大乘,而不成菩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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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  子四精进波罗蜜


  ‘应以精进成熟者,于彼众生,不起懈怠,生大欲心,第一精进,乃至若四威仪,将护彼意而成熟之。彼所成熟众生建立正法,是名毗梨耶波罗蜜。’


  “应以精进”而成熟的众生,菩萨就以精进去成熟他。佛法所说的精进,是向上、向善的努力。菩萨“不起懈怠”心。懈怠心与精进心相反:止恶行善的努力是精进;懒惰而不能勇于修善止恶,是懈怠。不但不起懈心,而且要“生大欲心”。欲是正法欲;大欲,是普度众生欲,普修善法欲,究竟菩提的证得欲。经论说:‘欲为勤依’,有为正法的大欲,才能起“第一精进”的心行。“乃至若四威仪”──行住坐卧时,也能精进不懈。这样的为法为人,“是名毗梨耶波罗蜜”,毗梨耶即精进的梵语。


  子五禅波罗蜜‘应以禅成熟者,于彼众生,以不乱心。不外向心,第一正念,乃至久时所作,久时所说,终不忘失,将护彼意而成熟之。彼所成熟众生建立正法,是名禅波罗蜜。’


  “应以禅”定而成熟的众生,菩萨即以禅定去成熟他。禅梵语禅那,译为静虑。虽通于定慧,而重于定。“不乱心”是心不散乱。乱与定反,内心动乱,就不得定,所以应起不乱心。“不外向心”:外向心即向外驰求,有了此心,定就不成。智论说:修禅定要先呵五欲,如以外境的五欲为微妙,心眼向外,决难得定。常人以为外境是乐,不知从内心所发的定乐──现法乐住,超过一切外向的快乐。“第一正念”,即坚固的正念。正念如绳,使行者系念一事,心于一处转,不向外驰求散乱,即能得定。得了定,那就对“乃至”过去“久”远或前些“时所作”、“所说”的,“终”能“不忘”不“失”。心乱即易于忘失,禅心明净,即记忆力强,能得不忘失。学佛者每以为念佛念经,可以开智慧。其实,这是由于一心专念的因缘,心意集中,得定力或近似的定力,增长记忆而己。经中说得定即陀罗尼,就是此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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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 子六般若波罗蜜‘应以智慧成熟者,彼诸众生问一切义,以无畏心而为演说一切论,一切工巧究竟明处,乃至种种工巧诸事,将护彼意而成熟之。彼所成熟众生建立正法,是名般若波罗蜜。’


  “应以智慧”而成熟的众生,菩萨就以智慧去成熟他。般若波罗蜜,是广大的,如理如量的诸法性相,菩萨都由般若而得通达。菩萨智慧,不限于胜义慧,如瑜伽论说:‘菩萨求法,当于何求?当于五明处求’。即应于世出世间一切学问中求;菩萨遍学一切法门即如此。要这样,“彼诸众生”,向菩萨“问一切义”的时候,菩萨才能“以无畏心而为演说一切论”。一切论,或总称五明,或十八大论,六十四论等;总之即世出世间的一切学问。一切学问,佛教总归纳为五明,明即智慧,即学术的通名。

       五明是:一、内明,是不共的佛法。二、声明,是文字学,音韵学,文法学等。三、因明,是论理学。四、医方明,是医学与药物学。五、工巧明,如本经所说的“一切工巧究竟明处”,是理论科学,应用科学。不但专在学理上说,“乃至种种工巧诸事”,也是从传习、经验而得的宝贵知识。明即智慧,处为所依,如研究医药,医药即为智慧所依处。菩萨是要通达一切事理的,如善财童子参访的善知识,有聚沙成塔的建筑师,有航海家,有政治家,有法官,有医生,有语言学者等。如众生是泥水木工,即为说建筑泥木的智慧。如(佛)为牧牛人,说十一种养牛法等;即能摄受众生,成熟他,使住于正法中。“是名般若波罗蜜”,般若译为智慧。癸三结说‘是故,世尊!无异波罗蜜,无异摄受正法,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。’


  如所说,“是故”知道菩萨摄受正法的广大义,实“无异”于“波罗蜜”;波罗蜜也“无异”于“摄受正法”,因为“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”多。此上,即解说摄受正法──大乘与波罗蜜多不二,即明广大义中的摄八万四千法门。


  己二人大庚一请说


  ‘世尊!我今承佛威神更说大义。’


  以上约法大显广大众多义;此下约人大,明广大殊胜义。有大法而后有大人;有大人而后修大法。人法相成,所以胜鬘请佛允许她“再说大义”。


  庚二许说‘佛言:便说。’


  庚三正说辛一总示‘胜鬘白佛: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,无异摄受正法,无异摄受正法者;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,即是摄受正法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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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佛子入世大讨论之孝顺篇
 约殊胜义明人大,显菩萨心行的难能可贵──伟大。能为一切大众生的上首,所以名菩萨摩诃萨。总论本章,上面有二文:一明摄受正法即正法,二明摄受正法即波罗蜜,今明摄受正法即摄受正法者。“胜鬘白佛:摄受正法,摄受正法者”,初句标论题;次句的摄受正法者,指摄受正法的这句话。在摄受正法的真义中,“无异摄受正法,无异摄受正法者”──人。这是说:离人无法,离法无人,人法平等平等。菩萨所以名为菩萨,就因他能摄受正法;因修习般若波罗蜜──摄受正法而名为菩萨,所以菩萨不能离摄受正法。如说学者,即必不离学而可施设。又菩萨是五蕴假者,一切法不离法性。人、天、声闻、缘觉、菩萨、佛,都不离正法性,以正法性为本性。菩萨是摄受正法的实现者,所以说:“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,即是摄受正法”。


  辛二别说壬一自舍三事以摄受正法癸一明舍行‘何以故?若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,为摄受正法,舍三种分,何等为三?谓身,命,财。’


  有“何”所“以”,说摄受正法者即是摄受正法呢?因为,“若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,为摄受正法,舍三种分”,即是摄受正法。分,可译为种或事,即事类的意思。三分“身”,指头目脑髓等一切身分;“命”,即寿命;“财”,指一切身外的财产什物。菩萨为了摄受正法,不惜牺牲一切身命财。不像一般人,为自己利益打算,而行布拖。为真理为自由为众生而不惜一切的施舍,才是难得的。菩萨本生谈中,舍身命财的故事很多。如刺血疗疾等。这可从二方面说:一、就事的,即身体、生命、财物的牺牲。事相的施舍,一般人也有能做到的。


     二、达理的,能了达身体是四大五蕴的假合;寿命仅是数十百年的相续假;财物更是实无自性,五家所共的。达身命财的实性不可得而不执著为我我所,即是舍。此与般若经的三轮──自、他、物体空相等。但这不可执理废事,通达身等的毕竟空寂性;而又能为法为人而施舍,这才是菩萨的大舍。初学者,可先于事上著力;渐渐摄受正法,而能即事契理,了达身等的空寂,即为护持正法、利济众生而修舍行。


  癸二明常德‘善男子善女人舍身者,生死后际等,离老病死,得不坏常住无有变易不可思议功德如来法身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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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41 | 显示全部楼层
佛子入世大讨论之持戒篇
   众生有漏的身命财,都是无常不坚固的。身有老病死苦;寿命有一期的分限;财物是五家所共的。所以维摩经说,应修三坚法,涅槃经也有此意。今先明因舍不坚身而得如来常住法身。“舍身者,生死后际等”。生死后际等,可作二种解释:一、过去无量无边的生死为生死前际,未来直至成佛为生死后际。后际等,即尽未来际的意思。菩萨舍身,是穷生死尽未来际的,如说:地狱未空,誓不成佛,这约事说。二、约理说:生死,即众生的生死;后际,即涅槃。二乘舍生死而证涅槃,这是不平等的。

      
     菩萨达诸法毕竟空寂,知生死即涅槃,涅槃即生死,生死涅槃,平等平等。菩萨这样的达生死涅槃平等,而尽未来际,为度众生而舍身,即能“离老病死”;这是一般众生身的三大病──有老、有病、有死。菩萨摄受正法而成佛,所以离老病死。法华经也说:‘消除诸病,不老不死’。离无常老病死身,即“得不坏常住无有变易不可思议功德如来法身”。坏即浮脆不坚固义;离老病死,所以得不坏身;经中每称佛身为金刚身或坚固身。不为老病死所坏,即是常住。常住,所以是无变易的。常身的功德无边,不可以心思口议,故名不思议功德。有此不坏常住无变易不可思议功德的,即是如来法身。依法成身,名为法身。如唯识三十论说:‘不思议,善,常,安乐,解脱身,大牟尼,名法’。



  ‘舍命者,生死后际等,毕竟离死,得无边常住不可思议功德,通达一切甚深佛法。’


  “舍命”能尽“生死后际等”。成佛时,能“毕竟离死”,寿命的存续,或几十年几百年,或远至八万大劫,总是有分限的,难逃一死。菩萨舍无常命,所以能离死而“得无边常住不可思议功德”的常命。边,即边限;佛所得的功德,是竖穷三际而没有边限的,所以称无边。常命是无边的,不像众生无常命的有限。不可思议功德,如上说。常身,为如来法身;常命是慧命,所以能“通达一切甚深佛法”。众生的命,因无明起业感果而延续。佛得一切种智,即以通达一切甚深佛法的智慧为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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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 ‘舍财者,生死后际等,得不共一切众生无尽无减毕竟常住不可思议具足功德;得一切众生殊胜供养。’


  “舍财”的,成佛时能“得不共一切众生无尽无减毕竟常住不可思议具足功德”。世间的财物,是共其他众生的,如说五家所共──劫贼、水、火、恶王、恶子孙。今佛得常住法财,自证所得,是不共一切众生的。世间财物,是愈用愈减,是有尽的;佛的法财是圆满究竟,无尽无减的。不可思议具足功德的具足,即圆满的旧译。佛所得财可为二种:一内财,二外财。上来别约内证功德法财说。“得一切众生殊胜供养”,约外财说。这句话应读作:得殊胜一切众生供养。凡是众生,都能享用一些财分,财分的享用,即可说供养。说佛得胜过一切众生的供养,即佛住净土的受用。常说佛的受用身,于严净土中,受用净土的妙境。


  坚实而常住的身命财,只有成佛,才能到达圆满究竟的。菩萨为了摄受正法,而舍不坚固的三分;即能获得佛果的坚实常住的法身、慧命、与净财。但这里,不是说如来果德,是约菩萨修因,以远明此常德的可得。


  癸三赞行人‘世尊!如是舍三分善男子善女人摄受正法,常为一切诸佛所记,一切众生之所瞻仰。’


  胜鬘赞叹说:像上面所说“舍三分”的“善男子善女人”,即是“摄受正法”。这摄受正法者,“常为一切诸佛所”共赞叹,共授“记”。又为“一切众生”“所瞻仰”。因为菩萨为利益众生而难行能行,为一切众生的领导者,自然为一切众生所推重了。因此,摄受正法的菩萨名为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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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 壬二化他诤讼以护持正法癸一明护法行‘世尊!又善男子善女人摄受正法者,法欲灭时,比丘、比丘尼,优婆塞、优婆夷,朋党诤讼,破坏离散,以不谄曲,不欺诳,不幻伪,爱乐正法,摄受正法,入法朋中。’


  胜鬘次说:“善男子善女人摄受正法者”,在“法欲灭时”,是特别精进的。佛法常住,但约佛法住世间说,即显然的,因释迦牟尼佛出世而有佛法的产生;有产生,将来就有灭亡。佛法将灭亡的时候,有一显著的现象,是佛弟子的腐败。佛弟子中,“比丘、比丘尼”,是出家的。比丘,此云乞士。尼为女声,即出家的女众。出家者以乞化为生,所以称比丘。“优婆塞、优婆夷”,是在家二众。梵语优婆塞、优婆夷,此云近事,即亲近承事三宝而修学佛法的。夷,也是女声。佛弟子本有七众,此外有沙弥、沙弥尼,和式叉摩那。但这三众,是初入佛法的,对于佛法的衰灭,不起大作用,所以这里不说。


      正法住世的慧命,即寄于比丘等四众。但法将灭时,他们是“朋党诤讼”,四众弟子,互相结党,不能如水乳合。党同伐异,互相水火。由相诤而相讼,由诤讼两“破坏离散”。佛法因见地的多少差异而聚讼纷纭,而宗派纷纭,已不尽合佛意。后来,已不是为法而诤讼,是为了寺庙财产的主权与享用,与一般俗人同样的吵闹,以至于聚讼公庭。寺庙财物,本是公有的,现在要据为私有;再渗杂地方、派系、眷属观念,完全成为一争权夺利的非法朋党。出家者利用在家二众的权位势力,诤讼不休。有些在家二众,因曾经布施或利用自己的名望势力,也争取发言与支配权。这样的诤讼成风,即使寺庙多,出家众,在家信佛的人也不少,佛法也必日趋衰灭。


      摄受正法的菩萨,不以为这是末法的时候,推为劫运而不问。发大精进心,本著“不谄曲,不欺诳,不幻伪”的立场来护法。不谄曲,即心住质直,不行谄曲,若存谄曲心,即离佛法,这是菩萨的意业净。不欺诳,这是口业净。菩萨以如实语为众生说,不作诳诈说。如众生不遵正法而行,菩萨即以正法去说服他。不幻伪,是身业净。幻是变幻,伪是虚假。菩萨无论做什么事,都脚踏实地,不玩花样,不耍手段。以这样的质直,诚实,光明,使四众弟子能“爱乐正法”,于真理自由有爱乐欣求心;能“摄受正法”,有摄取领受的意愿与实行。这才能使远离正法的四众弟子,回复到正法中来,“入法朋中”。

      从前是朋党诤讼破坏离散,现在是安住于纯正的正法中,而成为正法的集团。学佛的人,如为名闻利养而出家,觉得庙产不保,于是舍道返俗。到了这步田地,佛法怎能不亡!佛在世时,随佛出家的弟子,都是为正法的感召而来。佛没有供给衣食住;也没有名位权利可得。只是“导之以法,齐之以律”。四众弟子,就是这样的在正法中结合起来;佛是以正法来摄取于僧的。要护持佛法,要有为正法的心,爱乐正法,摄受正法的真实行愿!


  癸二赞叹行人‘入法朋者,必为诸佛之所授记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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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 四众弟子,为菩萨导入正法中,都成为伟大的,难得的,发菩提心的佛种姓,所以为诸佛所记别。


  庚四证说辛一胜鬘推佛‘世尊!我见摄受正法如是大力,佛为实眼实智,为法根本,为通达法,为正法依,亦悉知见。’


  菩萨在佛前说法,理应请佛印证。所以胜鬘先总结说:“我见摄受正法如是大力”──舍身命财,建立正法。次即仰推如来说:“佛为实眼实智”,眼能见,智能知,佛的知见,是究竟圆满的。所以称佛眼为如实眼,佛智为如实智;实眼即佛眼,实智即一切种智。佛“为法”的“根本”。“为”能究竟“通达法”的,所以“为正法依”。一切一切的法,佛“悉知”悉“见”。佛有实眼实智,所以能通达一切法;因为通达一切法,所以为法根本,为正法依。胜鬘的意思是说:佛知见一切法,如我上面所说的,对或不对,佛是知道的。


  辛二如来赞成壬一随喜‘尔时,世尊于胜鬘所说摄受正法大精进力,起随喜心。’


  当胜鬘推赞佛“时”,“世尊”对“于胜鬘所说”的“摄受正法大精进力,起随喜心”。随喜,就是随顺她所说的,而起同情心,欢喜心。


  壬二赞叹


  ‘如是胜鬘!如汝所说摄受正法大精进力,如大力士,少触身分,生大苦痛。如是胜鬘,少摄受正法,令魔苦恼;我不见余一善法令魔忧苦,如少摄受正法。’


  此下以三喻赞叹:第一大力士喻。佛印可说:“如是胜鬘”!确乎“如汝所说”的“摄受正法大精进力”那样。这确是伟大的,极难得的。“如大力士”,如有人“少触”他的“身分”,就会“生大苦痛”,忍受不了!这如菩萨“少摄受正法”,即能“令魔”王生大“苦恼”。魔,是恶者,是能障碍我们行善法者。障碍善法的领导者,称魔王;其他障碍善法的,为魔子孙。摄受正法,为一切善法的根本。因为菩萨摄受正法,一切世间出世间的善法,都从此出生。所以障善的魔,就是见了少少的摄受正法,也生大恐怖。学人天,学二乘,至多不过是个人证解脱。而菩萨摄受正法,就要度尽一切众生,所以佛说:“我不见”其“余”的某“一善法,令魔忧苦,如少”少“摄受正法”那样。


  ‘又如牛王,形色无比,胜一切牛。如是大乘少摄受正法,胜于一切二乘善根,以广大故。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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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45 | 显示全部楼层
 二、牛王喻。大力士喻,以菩萨摄受正法,对一切善法说,此牛王喻,是以摄受正法──大乘法,对二乘法说。印度的牧牛者,在牛群中,选一高大雄壮的为牛王,头上身上都饰以严具。所以牛王的“形色无比”。形态高大,毛色纯净,“胜一切牛”。“如是,大乘少摄受正法”,如牛王一样。大乘法的自体、功德、相用,都是伟大的,“胜于一切二乘善根”。二乘的善根,就和平常的牛一样。大乘的所以殊胜,即因为是“广大”的。


  ‘又如须弥山王,端严殊特,胜于众山,如是大乘舍身命财,以摄取心摄受正法,胜不舍身命财初住大乘一切善根,何况二乘?以广大故。’


  三、须弥山王喻。这是以摄受正法的菩萨,对初学菩萨而说。“须弥山王”,在四大部州中间,译义为妙高。在一切山中,须弥山出水八万四千由旬,最为高显,所以称山王。不但极高,而又是众宝所成,“端严殊特”,“胜于”七金山铁围山等“众山”。“如是,大乘舍身命财,以摄取心摄受正法”的菩萨功德,犹如山王;“胜”于“不舍身命财初住大乘”的“一切善根”。


      初住大乘,即初于大乘中发心修学。摄受正法的根本义,即以般若证得正法──实相。闻思修习,不过是开始摄受正法的学习。真能了达身命财的毕竟空寂──舍身命财,比起初住大乘的菩萨,以有漏心著相修行,这当然超胜得多。初学菩萨都不能相比。更“何况二乘”!金刚经说:释迦牟尼在然灯佛所得无生法忍,胜前所行一切功德。大乘初学的有漏心行,不如得般若的无漏行;最后身菩萨,不如佛;这是大乘经的共义。这不是权实或了不了义的问题,是初学、久行、圆证的问题。二乘证涅槃,自以为究竟了,其实没有成佛以前都是不究竟的,所以否定他,二乘非真实,佛乘是真实,会归于一乘。


      菩萨从来没有自以为究竟,以成佛为究竟,这何须说权说实?怎能以初行为权教,久行为实教;或者久行为权教,圆证为实教呢?那些自称实教圆教的学者,难道就没有初学久行等分别吗?一般人每引此等经,明大乘不是究竟的,而说离大乘的一佛乘,实在不对!依上面的三喻,可见摄受正法的大乘实证,胜过五乘共的人天法;三乘共的二乘法;而且也胜过初学菩萨的大乘。此三喻,文从舍身命财的大精进来;然义与本章相关:如摄受正法即正法,今以大力士为喻;摄受正法即波罗蜜,今以牛王为喻;摄受正法即摄受正法者,今以须弥山王为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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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1-6-28 09:47 | 显示全部楼层
 壬三劝学‘是故胜鬘,当以摄受正法开示众生,教化众生,建立众生。如是胜鬘,摄受正法如是大利,如是大福,如是大果。胜鬘!我于阿僧祇劫,说摄受正法功德义利,不得边际,是故摄受正法,有无量无边功德。’


  总结本章,劝弘通修学。“是故胜鬘!当以摄受正法,开示众生,教化众生,建立众生”。法华经说:‘诸佛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’,即’欲令众生开示悟入佛之知见’。法华经的佛之知见,本经名摄受正法,诸佛实知实见的,即此摄受正法。所以应约法华四事,释此经三句。发明义理,或指示修行的方法──开显正理,示如实行,名开示。教化,即化导众生而使悟解;建立众生,即法华经的入佛知见,入即证入,住于果证。如来出世,唯以此四为大事因缘,所以要胜鬘以此三事化众生。次说:“摄受正法”,有“如是大利,如是大福,如是大果”。大利,即利益,大福,即福报,大果,即果证。可以说:开示众生使得大利,教化众生使得大福,建立众生使得大果。“我于阿僧祇劫,说摄受正法”的“功德义利”,也“不得边际。是故摄受正法,有无量无边功德”。摄受正法,既有这样的无量无边功德,所以菩萨应该开示、教化、建立众生于正法中,而众生应欢喜修学。


  乙二如来究竟果德丙一一(大)乘道果


  上明菩萨的因行──归依、受戒、发愿,菩萨所修行事。今即说到如来的果德,近于法华、涅槃赞叹佛果功德,会归一佛乘。胜果由于修因,所以学佛的,不应以赞叹如来果德的究竟为满足。明果德又分二:一、一(大)乘道果,二、大(一)乘道因。真实说来,大乘就是一乘。一乘道果,明佛的果德。显示究竟的果德,即为了众生的起信修行,所以次明大乘道因。信佛果德,发心修行,即大乘菩萨道。在明如来果德中,点出菩萨道因,一切众生有如来性──即是正法。


      一切众生无始来摄受正法,是修大乘道因,一切众生由此都可成佛。所以统论全经,先归信,次受戒发愿,次修行,然后论如来果德;果即一切众生都有此正法性的圆满开显, ;所以又依此正法而起信。信、愿、行、果,周而复始的展转相成:-┌──果←─┐▽│信行│△└─→愿──┘注:此图应为圆形,箭头方向为反时钟。


  丁一命说‘佛告胜鬘:汝今更说一切诸佛所说摄受正法。’


  一乘道果中分四,先命说。前面胜鬘受戒、发愿,是自动的,不由佛说:到了说摄受正法时,由胜鬘请说,经佛允许而后说。现在将明一乘的果德,由佛命令胜鬘说,这不是没有理由的。发愿、受戒,应该自动发心的。摄受正法,胜鬘虽已修已证,然也还有未曾究竟的,所以须启佛而说。现在将要说明的是一乘果德,是佛自证;胜鬘虽也曾听闻思惟,但没有自证,所以要由佛的命令,才敢宣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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